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2版)(教材)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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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2版)

习题与参考答案

第一章 绪论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2)

1.通常所说的国际贸易货物额是指( )。

A.世界出口货物总额 B. 世界进口货物总额

C.世界进出口货物总额 D. 世界贸易量

2.一般情况下,随着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加深,其对外贸易依存度将会( )。

A.提高 B. 下降

C.不变 D. 变化方向不确定

3.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收支状况用( )来反映。

A.对外贸易额 B. 贸易差额

C.对外贸易量 D. 国际贸易量

4.转口贸易又称( )

A.直接贸易 B. 间接贸易

C.过境贸易 D. 中转贸易

5.能指明一国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去向与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并能反映出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程度的指标是( )。

A.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B.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C.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D.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参考答案:

1. A、2. A、3. B、4. D、5. A

课堂讨论1-1: 2003-2009年我国贸易条件系数与其他经济体相比的特点有哪些?(P5) 参考答案:

与其他经济体相比,我国的贸易条件系数呈逐步降低趋势,表明贸易条件逐渐恶化;而其他经济体的贸易系数呈上升趋势,贸易条件逐渐改善。

课堂讨论1-2:结合以上表格数据,分析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是什么?(P6) 参考答案:

(1)从外贸依存度所反映的贸易规模来看,我国已经是贸易大国,但从商品结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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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属贸易弱国;

(2)重要资源性商品、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外贸依存度过高,存在贸易安全隐患;

(3)服装、纺织及家电等产业出口依存度过高;

(4)对发达国家市场依赖性过高;

(5)贸易条件恶化,我国对国外的供给依赖远远大于国外对我国产品的需求依赖,容

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

(6)外贸规模增大,但对国内经济的贡献在相对下降。

第二章 国际贸易理论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2)

1.绝对成本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

A.亚当.斯密 B. 大卫.李嘉图

C.赫克歇尔 D. 俄林

2.在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中,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两国的( )。

A.绝对劳动生产率差异 B. 相对劳动生产率差异

C.绝对生产要素禀赋差异 D. 相对生产要素禀赋差异

3.重商主义贸易政策的目的是( )。

A.培育自由竞争的能力 B. 追求国内贵金属货币的积累

C.垄断国际市场 D. 追求使用价值的增加

参考答案:

1. A、2. B、3. B

复习思考题(P27)

1.重商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什么是“绝对利益学说”和“比较利益学说”?

3.赫-俄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什么是里昂惕夫之谜?

5.产品生命周期学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简述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内容。

7.怎样认识和评价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8.如果一个国家连一个成本优势的商品都没有,而另一个国家两种商品都具有成本优势,那么双方还会发生贸易吗?即使进行贸易,贸易双方都能获得利益吗?两国还会实行自由贸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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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7题答案参考教材

8.双方会发生贸易;贸易双方仍能获益;两国会实行自由贸易。(举例说明)

第三章 国际贸易政策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30)

1.历史上执行过最接近于完全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是( )。

A.美国 B. 德国 C. 法国 D. 英国

2.超保护贸易政策的提出者和支持者主张将贸易政策作为一种( )的手段。

A.促进经济高速增长 B. 保护国内幼稚工业

C.实现贸易平衡 D. 缓解经济危机和增加就业

3.二战后,世界各国在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推动下所采取的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的政策被称为( )。

A.自由贸易政策 B. 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

C.贸易自由化政策 D. 中性贸易政策

参考答案:

1.D、2. D、3. C

复习思考题(P43)

一、问答题

1.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2.简述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及其特征。

3.试述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主要内容。

4.简述关于幼稚产业选择标准的理论观点。

5.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既然自由贸易有贸易保护所不具有的诸多好处,为什么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你估计到什么时候“自由贸易时代”会到来?

参考答案:

1-5题参考教材

6.思路:自由贸易不能完全推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利益分配的原因。取消贸易保护必然使一些既得利益者受损,如果这些利益组织严密,对政府决策有较强的影响力,那么必然会对自由贸易政策构成极大的阻力。这需要与该国的政治格局、民主形式结合在一起分析。虽然无法准确预测“自由贸易时代”的时间表,但这已是大势所趋,中国加入WTO会对这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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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案例讨论题

英国早在14世纪末就首先采取步骤管制海上交通,并随着它的殖民体系的扩大,实施了

越来越多的排他性控制措施,但直到两个半世纪后的1651年和1660年,才通过著名的航海法来加强和巩固这些措施。促成这些法律通过的动机,是荷兰人趁英国于1642一1646年忙于内战期间,使英国的运输贸易受到严重损失。这些法令的目的和影响,是要尽可能无例外地保障英国(包括殖民地)船只运输货物,往返于英国与殖民地的各个港口。

航海法成功地把外国船排挤出英国的沿海贸易,排挤出英国与其殖民地的贸易,并排挤出亚洲、非洲或美洲运送进口货到英国及其殖民地的业务。此外,英国船还必须由英国建造,并由3/4的英国人操纵。但是人们认为,不让外国人把英国的出口商品运往殖民地的目的地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可能意味着更大量的出口,这是一个至少同垄断海运贸易一样重要的目标。但如果让外国船只进入英国港口,就得允许它们把货物带进来。因此,从大陆向不列颠各岛进口货物是允许的,但它们在抵港后必须加倍付税。英国在确立了一系列“列举的”商品后,加强了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这些商品包括殖民地只能向其他英属殖民地出口的最重要的殖民地产品。这份商品目录最初仅限于包括糖、烟草和棉花在内的6种商品,后来扩大到20种商品,1776年则扩大为殖民地的所有出口商品。西班牙和法国也曾竭力垄断同各自殖民地之间的贸易,但它们的政策不如英国那么严厉,也不如英国那么成功。

请谈一谈英国在上述时期执行的是什么贸易政策?这种贸易政策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英国在上述时期执行的是重商主义贸易政策,主要观点参见教材第33页。

第四章 国际贸易措施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46)

1.WTO禁止一般数量限制主要指( )。

A.进口配额 B. “自动”出口配额 C. 许可证制 D. 外汇管制

2.一国限制进口会使该国国民利益( )。

A.增加 B. 减少 C. 不变 D. 不确定

3.进口附加税不包括( )。

A.反补贴税 B. 反倾销税 C. 差价税 D. 复合税

参考答案:1. A 2. B 3.D

课堂讨论4-1:为什么政府对外贸权和进口产品分销权的控制被认为是一种非关税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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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6)

参考答案:

思路:政府控制该国厂商进口的权力实际上限制了该国的进口数量,该国进口多少,

进口什么,不是市场能决定的,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可以根据国内产业的需要妨碍自由贸易,因而构成了一种非关税壁垒。

课堂讨论4-2:世界各国设立的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一般能提供哪些方便之处?(P62) 参考答案:

思路:自由贸易区货物进口、存放、加工、展销及再出口均不需缴纳关税,不受配额、外汇及消费者权益法的限制。其地点一般都选择在便于外商转销出口的海港城市中的终点市场和加工基地,也可方便外商存储货物。自由贸易区也是货物的展销窗口,厂商也可在全程的免税区内充分利用当地廉价的土地、劳力和厂房,从事加工装配工作,省去各种附加费用。

课堂讨论4-3: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共有的主要功能是:(P63)

A.仓储运输 B.商品展示 C.加工贸易 D.转口贸易

解析:根据国际上对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管理规定,出口加工区的功能主要是保税加

工,没有转口和展示功能,不能经营单纯的仓储业务;而保税区具有保税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二者共同的功能就是保税加工,也就是加工贸易。

复习思考题(P64)

一、简答题

1.我国对有些进口商品实行严格的控制,有些不但要领取进口许可证,还要事先申请

进口配额。这些措施对限制进口有什么作用?

2.为什么中国大部分进口商原来需要申领进口许可证,现在改为进口登记?

3.中国逐步取消一般进口数量限制会不会造成国际收支严重失衡?

4.实行进口配额与征收关税对限制进口有哪些不同?

5.外汇管制如何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6.技术壁垒如何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

7.发放配额的形式中,哪一种形式相对较好?

8.为什么说实施配额对经济影响比征收关税更大?

9.“自动”出口配额制与进口配额制有哪些异同点?

10.分析日本汽车业加大在美国投资力度的原因。

11.国家征收关税会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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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什么要降低和取消关税?各国能取消关税吗?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案例讨论题

西班牙的埃尔切市被誉为“欧洲鞋都”,埃尔切市温州鞋城是当地非常著名的鞋类批发

市场,是温州鞋走向欧洲市场的一个最重要集散地。但2004年9月17日近千名当地鞋商和鞋厂工人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却有组织地聚集在鞋城,高呼:“我们要吃饭!中国人滚出去!”等口号,冲到仓库门口,放火烧鞋,并组织当地消防车救火,致使大火烧毁了整个仓库。救火车在防暴警察鸣枪示警后,才得以进入。当地时间9月23日晚间,当地又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反华商抗议游行示威。从2001年开始,温州鞋商共遭遇过4次大规模打击,损失几千万美元。

问:以上案例属于哪一类贸易壁垒?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属于民间贸易壁垒。产生以上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经营、沟通、生活等多

方面冲突引起的。解决方法有:成立商会,寻求外交保护;进行战略联盟,在海外当地建厂、收购品牌;融入当地社会,造福一方;走出低价竞销误区。

第五章 公平贸易救济措施

复习思考题(P79)

一、简答题

1.论述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对策。

2.说明产品的倾销是如何确定的?

3.生产补贴与出口补贴有何区别?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讨论题

1.既然出口国对本国出口企业的补贴增加了进口国的福利,为什么进口国政府要征收反补贴税?

参考答案:

思路:出口国的补贴降低了进口国的价格对厂商有利,但是进口国国内的工业会受到威

胁,产量会下降,他们会努力游说,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征收报复性的反补贴税,消费者会反对反补贴税,但是本国政府往往把企业的利益放在优于消费者的地位上,所以政治经济学往往能解释反补贴税的出现。

2.为什么中国企业向美国低价销售柠檬酸对美国国内产业不造成实质损害而美国向中国倾销新闻纸却严重损害中国的新闻纸生产企业?从中可以得出什么样的一般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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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思路:中美两国生产的柠檬酸和柠檬酸钠在质量上及在最终用途上有很大不同。美国的

柠檬酸质量很高,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而中国只生产未经提纯的低质包装的柠檬酸,主要用于洗涤剂的工业产品,很少用于饮食业和制药业,因为中国产品的质量与在美国饮食业和医药业的接受程度,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无法与美国产品匹敌。因此,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钠对美国的同类产业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或潜在的损害。另一方面,美国向中国倾销的新闻纸却因为物美价廉极大地压缩了国内企业的生存空间 :对国内企业的生产、销售挤兑以及使国内企业在吸收就业方面的能力下降,而且在正常的财务运作方面也将受到影响即发展空间受到影响。 从中可以看出只有倾销与本国产品有很大替代性的产品时,本国行业才会受到严重伤害。

第六章 GATT与WTO

复习思考题(P93)

一、简答题

1.怎样看待关贸总协定的宗旨和历史作用?

2.中国为什么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人说“狼来了!”你怎么看?

3.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4.阐述WTO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

5.什么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谈判的主要结果有哪些?

6.试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7.试述《知识产权协定》的主要内容。

8.GATT通过八轮谈判成功的降低了各成员方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什么还要成立世界贸易组织?

9.具体分析发达国家实行农产品保护的原因,并讨论为什么在关贸总协定中农产品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参考答案:

2.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至少会在三个方面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产生影响。第一,

入世将增加中国的外贸总额。第二,入世将使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由于贸易更加自由,原来受到较高保护的行业会萎缩、甚至退出市场;另一方面,更加开放的外商直接投资将刺激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甚至汽车制造业的发展。第三,入世将加速国有企业改革,有助于中国私有企业的发展。总之,入世有利于中国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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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思路:随着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际经济中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问题日渐突

出,需要协调的方面越来越多;全球竞争愈加激烈,各种新形式的非关税壁垒不断出现,《关税总协定》原有的协调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从《关税总协定》到 “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事实上,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正是体现这些需要: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处理货物贸易问题;世界贸易组织不仅要处理货物贸易问题,还要处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其协调与监督的范围远大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没有规定时间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采用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裁决具有自动执行的效力,同时明确了争端解决和裁决实施的时间表。因此,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裁决的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更高。

9.思路:基本原因是,一般在工业发达国家里,农业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在国际竞

争中处于劣势,为了避免农民收入的大幅下降,经济发达国家需要保护农产品。然而,根本原因是土地的不可转移性。土地不像资本和劳动力,除了生产农产品外别无他用,而当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农业时,对农产品的保护就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问题。作为政府,无论从土地资源的利用还是对农民的生存的关心,无论是经济上还是从政治上都不得不对农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其他题目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案例讨论题

1.理论上说,由于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因此两国的统计数据不应该偏差太大,然而中方统计显示,中国对美贸易从1979年到1992年一直为贸易逆差,1993年转为顺差,2002年的贸易顺差为699.6亿美元。而美国的统计数据显示,美中贸易逆差在1983年即开始出现,之后不断增大,到2002年已经达到1031.15亿美元。问导致中美统计数据如此偏差的原因是什么?

参考答案:

①导致中美统计数据如此偏差的原因在于对通过香港转口贸易的统计上,两国存在不同

处理方法。《原产地规则协议》中对于转口贸易的统计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中美两国分别采取不同的统计方法。

②我国对出口的统计在1993年以前采取的是“出口地规则”,而美国采取的是“原产地

规则”。

③1993年以后,我国海关改变了统计方法,将经过香港转口到美国的产品剔除加价部

分之后,计算在我国对美出口额中,而美国直接将中间商在转口过程中的增殖部分记在中国的出口贸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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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亚太地区在华投资企业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

⑤美国来华投资返销美国市场增加了对美出口,减少了从美国的进口。

⑥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的作用。

2.经济学家威廉姆斯曾指出,“GATT/WTO规则是两方面妥协的结果,一方面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多边主义、以及依赖市场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对国内稳定、经济私利以及双边主义的要求,”“建立在GATT/WTO下的贸易体制是双边主义和多边主义的混合体”。如何理解威廉姆斯这番评述。

参考答案:

GATT/WTO下的贸易体制既非贸易保护,也非自由贸易,而是管制贸易或规制贸易。它

的理念体现在务实、折中、规则导向。

第七章 国际贸易术语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96)

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相关费用的是( )。

A、FCA B、FAS C、FOB D、EXW

2、象征性交货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

A、不交货 B、即交单又实际性交货

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

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 )。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

4、我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

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5、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

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

A、前者由卖方承担,后者由买方承担 B、均由卖方承担

C、均由买方承担 D、前者由买方承担,后者由卖方承担

6、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

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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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7、《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 )合同而制定的。

A、FOB B、CFR

C、CIF D、FCA

8、CIF Ex Ship’s Hold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

A、前者大 B、两者相同

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9、在交货地点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 )的解释与《2000年国际

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 B、FOB

C、FOB Vessel D、FOB Liner Terms

10、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CFR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如果卖方

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 )为宜。

A、FCA B、CIP

C、CPT D、DDP

参考答案:

1、D 2、C 3、B 4、C 5、C 6、B 7、C 8、A 9、C 10、C

复习思考题(P123)

一、案例分析题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

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2.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

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3.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我方

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我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荷兰客商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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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货物受损。据此,荷兰客商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我方支付货款。

问:1)我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荷兰客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4.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

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5.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

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6.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

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

何不同?

7.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我方如期将金额为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商要求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800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

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

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

2、 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FCA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

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1)我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术语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

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我方收到荷兰客商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我方已经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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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义务并且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因此,只要我方按照信用证提交了单据,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2)荷兰客商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凭保险单和有关证明向其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4、 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

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卖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5、 本案中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

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卖方有权撤销合同 ”该条款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买方凭单交货,卖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 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因而,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6、 1)原报价为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CIF伦敦,

我方应调高对外报价。因为,以CIF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2)如最终我方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以FOB还是CIF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船舷为界。

7、 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本案的案情可知,本案依据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

惯例是《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根据该惯例的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产生的其它费用,而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因此,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二、简答题

1.《2000年通则》将贸易术语划分为哪几组?每组贸易术语有何特点?

2. 《2010年通则》将贸易术语划分为哪几组?每组贸易术语有何特点?

3.请举例说明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

4.试比较装运港交货与向承运人交货的两组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

5.试比较CIF与DES的异同点。

6.试比较CFR与CPT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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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试比较CFR与FOB的异同点。

8.试比较CIF与CIP的异同点。

9.试比较DEQ与DES的异同点。

10.试比较FOB与FCA的异同点。

11.在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参考答案:

1-4题答案参考教材。

5.(1)交货地点不同:CIF术语的交货地点在装运港的船上,而DES的交货地点却在

目的港的船上;(2)风险划分界限不同:CIF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DES以目的港船上为界;

(3)交货方式不同:CIF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即凭单交货,而DES是实际交货;(4)合同类型不同:按CIF条件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而按DES条件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5)卖方的义务不同:采用CIF术语,卖方在装运港交货,由卖方办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事项属于代办性质,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或惯例办理,并提交合同的运输和保险单据;而采用DES术语办理时,卖方在目的港交货,所办理的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事项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办理的,他必须保证按时在目的港提交合格的货物,至于是否办理保险事项,则由卖方自行决定。

6.实务中,常将CFR称为“海上CFR”,而将CPT称为“联合运输的CFR”,两者的区别

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CPT可使用于包括所有运输方式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而CFR则

只能使用于以海运或内河航运运输货物的交易。因此,前者的承运人可能是公路承运人或是铁路承运人、航空公司、联运承运人,承运人不必拥有运输工具,后者的承运人一般是船东租船人或船运代理人。

(2)在交货地点上:CPT的交货地点在第一承运人营业处所;而CFR的交货地点则在

装运港船上。

(3)在风险移转上:在CPT下,货物风险是以其交给第一承运人时作为风险转移界限;

而在CFR下,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作为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4)在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上:在CPT下,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必注明“On Board

(已装船)”字样;但在CFR下,卖方应提供注明“On Board”字样的运输单据,此项运输单据必须可使买方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而且,除另有约定外,尚须能使买方以转让单据或通知承运人方式将运输途中货物转售给下一买方,CPT术语的运输单据则无此项要求。

(5)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同:在CFR下,卖方通常只要交出代表货物的海运提单,一

般地说,货物所有权就转移至买方;但在CPT下,不能仅通过交付运输单据,货物所有权便可转移 [除非其为可流通(转让)提单],因为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中所用的运输单据,与

很全

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不同。

7.主要相同点:

(1)均只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航运;

(2)均由卖方负责申领出口许可证及办理货物出口通关手续;

(3)货物风险均在越过出口港船舷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4)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保险事宜;

(5)均由买方负责申领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主要不同点:

(1)在FOB下,由买方负责安排船运并支付运费,但在CFR下,则由卖方负责安排租

船定舱并支付运费;

(2)在FOB下,卖方只须提供交货的通常交货证明以证明其已交货,只在买方有所要

求时,才协助其取得运输单据,但在CFR下,卖方须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凭该运输单据,买方可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或在运输途中将货物转售;

(3)通常FOB多使用于由买方租船的交易;而CFR则多使用于通常的交易;

(4)在FOB下,必须约定装运港;而在CFR下,则必须约定目的港;

(5)在FOB下,常发生船舶已到港,而卖方无法交货,或货已准备好,船舶却未到港

或迟到的情形,在CFR则无此种问题;

(6)在FOB下,在装载费用方面常发生应由何方负担的问题,而在CFR下,则常发生

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的纠纷。

8.实务中,常将CIF术语称为“海上CIF”,而将后述的CIP术语称为“联合运输的CIF”,

两者的区别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CIP术语可使用在包括联合运输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而CIF术

语则只能使用在以海运或内河运输的交易。

(2)在交货地点上:CIP术语下的交货地点在第一承运人(First Carrier)营业处所;

而CIF术语下的交货地点则在装运港船舶上。

(3)在风险转移上:在CIP术语下,货物风险是以其交给第一承运人时作为风险转移

的界限;而在CIF术语下,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作为风险的分界点。

(4)在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上:在CIP术语下,卖方应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必注明“On

Board”字样;但在CIF术语下,卖方应提供注明“On Board”宇样的运输单据。在CIF术语下,卖方所提供的运输单据必须可使买方在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而且,除另有约定外,尚须能使买方以转让单据或通知承运人等方式将运输途中的货物转售给下一买方,CIP术语的运输单据则没有此项要求。

(5)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同:在CIF术语下,卖方通常只要交出代表货物的海运提单,

一般货物所有权就转移至买方;但在CIP术语下,不能仅通过交付运输单据而使货物所有权

很全

发生转移(若其为可流通转让提单除外),因为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中所用的运输单据与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不同。

(6)费用承担不同:在CIF术语下,卖方须承担把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运费及保险费;

但在CIP术语下,卖方须承担把货物运到目的地为止的运费及保险费。

10.(1)在交货地点方面:在DES术语下,卖方须在指定目的港于通常卸货地点的船舶

上交货;在DEQ术语下,卖方须在指定目的港码头上交货。

(2)在风险承担方面:在DES术语下,卖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直至其在

指定目的港船舶上把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为止;在DEQ术语下,卖方则须承担货物风险,直至其在指定目的港码头上,把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为止。

(3)在卸货费用承担方面:按DES合同交易时,货物如以班轮条件(Liner Terms)装

运,则卸货费用包括在运费中,由卖方承担,如以租船装运,则卸货费用由买方承担;按DEQ术语交易时,无论以班轮条件Liner Terms装运,还是以租船装运,卸货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11.实务中,常将FOB术语称为“海上FOB”,而将FCA术语称为“多式联运的FOB”,

两者的区别如下:

(1)在运输方式上:FCA可用于包括以多式联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

而FOB则只能使用于以海运或内河航运方式运送货物的交易。

(2)在交货地点上:FCA下的交货地点在内陆的运送集散地或其他收货地点;而FOB

下的交货地点则在装船港船舶上。

(3)在风险转移上:FCA下的风险转移地点与运输工具没有关联,是以货物交给指定

承运人时作为风险的分界点;而FOB则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海(河)船的船舷作为风险的分界点。

(4)在卖方应提交的运输单据上:FCA的交货地点在内陆,承运人签发运输单据时,

货物尚未装上运输工具,因此对卖方所应提交的运输单据,只能做出笼统的规定:提供货物已交承运人的通常证明;但在FOB术语下,卖方所应提交的运输单据则必须表明货物已装上船。

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

复习思考题(P140)

1.服务贸易是如何分类的?

2.试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异同。

3.试述《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基本原则及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很全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第九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42)

1.下列条件中,( )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

A.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B.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

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D.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

2.我国某企业6月10日向国外某客户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 )。

A.相当于还盘

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

C.属于有效的接受

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接受

3.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 )。

A.撤回 B.撤销 C.还盘 D.接受

4.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

A.接受有效 B. 接受无效

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D.属于有条件的接受

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

A.询盘和发盘 B.发盘和还盘

C.发盘和接受 D.询盘和接受

6.我方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

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的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由电信部门承担责任

很全

7.某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3月16日发盘,限3月20日复到有效。3月18日接对方来电称:“你方16日电接受,希望在5月装船。”我方未提出异议,于是( )。

A.这笔交易达成 B.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达成

C.属于还盘,交易未达成 D.属于有条件接受,交易未达成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

A.投邮生效原则 B.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D.到达生效原则

9.英国某商人3月15日向国外某客商用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商无特别约定,国外客商( )。

A.任何时间表示接受均可使合同成立 B.应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C.当天表示接受即可使合同成立 D.在两三天内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10.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

A.合同即告成立

B.合同无效

C.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B公司时,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1、B 2、A 3、A 4、B 5、C 6、A 7、A 8、D 9、B 10、C

课堂讨论9-1: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的概念有什么区别?(P146)

参考答案:

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属于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

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的形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

课堂讨论9-2:还盘有什么法律后果?(P147)

参考答案:

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

其二是还盘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复习思考题(P152)

一、简答题

1.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很全

2.简述《公约》关于一项发盘能否撤销的规定。

3.导致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4.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5.试述《公约》关于逾期接受的规定。

6.简述一项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答案参考教材相关内容。

二、案例讨论题

1.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2.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袋,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电后,G未予答复,F便着手备货。之后在F公司去电催请G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

3.我方对外发盘轴承800套,分别为:10l号/200套;102号/100套;103号/200套;104号/300套,限9月20日复到有效。对方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并附第1080号订单一份。订单内表明的规格是:10l号/200套;102号/200套;103号/300套;104号/100套。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数天后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对规格未作详细的规定,仅注明:as per our order No.1080。我方凭证按原发盘的规格、数量装运出口,商

业发票上注明as per order No.1080。

问:我方可否顺利交单结汇?为什么?

参考答案:

1.2.

以上两则案例,都是我方向外商发盘,外商表示“接受”,但都在“接受”中变更了发

盘的条件,且我方或外商对于这种变更又都未予答复,以致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开立信用证或着手备货,另一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而最终引发争议。所不同的只是对发盘变更的具体内容,一则变更的是发盘中的装运期,另一则变更的却是包装条件。那么,这两则案例中,我方与外商的合同究竟是否成立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两个法律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很全

要约在贸易中又称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约为目的,向特定受盘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表明交易条件并表示受其约束;承诺在实务中又称接受,是受盘人按照发盘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对发盘条件所作出的同意表示。一项发盘,只有被受盘人作出接受,交易才能达成,合同也可成立。

在外贸业务中,接受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是否在电文中有了“接受”两字,就可以成

为法律意义上有效的接受呢?譬如以上两例。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接受是重实质而非只看形式的。接受必须是对发盘内容完全的、无保留的同意,而不能对发盘条件有所添加或更改,这一点是很严格的。那么,是否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就一定不能构成有效的接受呢?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1)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

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2)但是,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处罚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盘人不作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根据该条的三款规定,我们可以分别得出认定载有对发盘更改之接受的法律后果的一般原则、例外情况及其条件和实质性变更的判定标准。该条第(1)款指出,原则上,这种接受应视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第(2)款指出,但存在例外情况,即这种接受仍可构成有效接受,然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种接受对发盘的更改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二是发盘人不过分迟延的通知其反对,并指出在差异问题上,合同条件将以接受中的更改为准;第(3)款则指出,判定接受中所载变更的性质的标准,即何为实质性变更。

根据以上《公约》的规定,对于前面问题中所谈的对发盘做了添加或更改的“接受”,

我们应先判定其变更的性质,而后再认定其法律后果。若该项变更属实质性变更,则其构成还盘;若该项变更属非实质性变更,应再看发盘人的态度,如发盘人以通知表示反对且在时间上不过分迟延,则其也构成还盘,否则构成接受。

根据上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条件,案例1中,我方发盘,外商回电“接受”,

但变更了发盘中的装运期。而装运期对所采用的CIF术语来说也即交货期,因为在该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以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只完成的。所以,该变更因更改了“交货时间”而属实质性变更,该“接受”构成还盘。故合同不成立。案例2中,我方发盘,对方电复“接受”,但更改了发盘中的包装条件,属非实质性变更,然而由于我方立即回电对该非实质性变更又提出变更,即表示了反对,故不能构成接受而仍然构成还盘。那么,既然对方的“接受”并非有效接受,是否就至此可以定论合同没有成立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合同虽不能由我方发盘经对方接受而成立,却可以由我方接受对方的发盘来达成。而对方的发盘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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