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行为规范
1、热爱幼教事业,认真贯彻执行《规程》、《纲要》精神,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
2、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和蔼,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执行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尽职尽责,关心全体幼儿健康成长。
4、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饰整洁大方,仪表自然端正,为幼儿作表率,坚持讲普通话。
5、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不干私事,不接待客人,不随意串岗聊天。上班禁止抽烟、喝酒,请假办好手续,临时外出要打招呼。
6、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同事间友好交往,以诚相待,不议论他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尊、自爱、自重、自强。
7、爱护公物,保护园内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使用物品妥善保管,各种财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清点。
8、讲究环境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堆杂物,各类物品排列有序,用毕复位。
9、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尊重、了解幼儿,与家长密切配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保教结合,促进身心和谐发展。
10、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探索。
11、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预防一切事故发生。
幼儿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尊敬国旗,升旗时立整,行注目礼。
2、有礼貌,会使用礼貌用语,能倾听别人说话,未经允许不随意动别人的东西,公共场所不大声喊叫,坚持说普通话。
3、尊敬长辈,爱父母、爱教师,关心他人,听从劝告,不乱发脾气。
4、有爱心,爱集体、爱同伴,遵守集体规则,和同伴友好相处,乐意帮助弱小和有困难的同伴。
5、爱清洁、讲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漱口,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大小便。
6、爱学习、好提问、勤思考、肯动脑,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7、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主动帮助他人做力所能及的事,做事有始有终。
8、爱惜粮食,不挑食,不剩饭菜,爱惜衣物,不挑穿戴,会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9、爱护公物,不攀摘花草,不涂画墙壁,不损坏公共设施,物品用后放回原处。
10、诚实、勇敢、不说谎,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拾到东西要上交。不怕困难,遇到小问题会想办法解决。
家长行为规范
1、家长出入幼儿园要仪表整洁,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堪为幼儿表率。
2、遵守园内规章制度,按时交伙食费,按时接送孩子,幼儿因病、因事缺勤要及时请假。
3、尊重幼儿、尊重教师,积极参与园内组织的家长会及各项活动。及时了解、反映幼儿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主动配合教师完成教育任务,共负教育幼儿的责任。
4、发现孩子间有矛盾、纠纷,采取积极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或向老师反映,由教师妥善解决,不得随意斥责、恫吓幼儿,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
5、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园内玩具和花草,教育幼儿爱护园内的设施设备。
6、讲究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园内吸烟,经常给孩子换洗内外衣和鞋袜。家长及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7、注意安全,不骑自行车、骑摩托车入园,委托他人接送孩子要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以防幼儿走失。
8、家长与幼儿园各工作人员要保持正常关系,不请客送礼。非接待日或特殊情况,不在班上或园内滞留或与当班教师长时间交流,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的园风。
9、利用接送孩子时间经常与教师沟通交流,做到家园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