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了一场雨,夹杂着闪电和雷声轰鸣的那种。我在布满窗子上的水汽中想写下自己的名字,刚起笔一个“艹”字头,然后想了想,还是用首字母代替比较有感觉。满意的写完后,听见了敲门声,打开门,是楼上的邻居。
他比较不客气的脱了鞋,径直走进来,我白了他一眼:“还真不见外。”他坐在沙发上,将手悠闲的搭在扶手上:“都老朋友了,见什么外。”然后他偏过头,看了看窗上的痕迹,特别不解的问:“你在自己名字上放个‘艹’是闹哪样?”
我把毛巾丢在他头上,然后把他拎起来:“没看见你一身水么,就往我家沙发上坐,湿了怎么办。”他用毛巾擦着头发上的水:“鬼知道下这么大的雨啊。”然后把彻底湿了那件外套脱下来,留了一个衬衫在身上。“我还以为你狗刨刨回来的。”
其实看他这样子,我挺想笑的,因为他此时此刻让我想起来了早些年追过我的一个男生。
那时候还是深秋,晚上天已经很凉了,我们俩并排走着,我拉了拉单薄的外套,哈了一口气:“今天晚上真冷啊。”我至今都深深的记得,他当时一层一层的仔仔细细拉上了他三层外套的拉锁,然后笑呵呵的看着我:“还好我穿得多。”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孙子难怪没女朋友,从那以后,我见到他就绕路,再也没跟他说过话。后来和朋友聊天讲起他的事情,朋友笑的合不拢嘴,然后说:“亲爱的,你也算是遇到一回极品了。”
“你说你傻不傻,下雨了不会找个地方躲躲啊。”
他有点失落的点了一根烟:“唉,别提了,今天是我女朋友的生日,我买了一束花在车站等她,谁知道就下起了雨。我怕她找不着我,然后就在约定的地点死等。等来等去就看见她和另外一个男的手拉着手从公交车上下来,当时我被浇的跟一个落汤鸡似的。没想到她说:‘哎呀,对不起,我忘了你了,还有,我和这个男生就是蓝颜,你别介意。’我当时有种深深的被她染绿了的感觉,我说:‘孙非非你少这跟我提什么蓝颜。’没想到她听完这句话还来脾气了:‘你既然这么爱吃醋,咱们也没必要交往了,各走个的散了吧。’然后我就拎着花往家走,突然想起来出门的时候忘带钥匙了,你说我多点被。”
我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怎么样安慰他,就说了一句:“哎,人艰不拆,我懂你。”
他猛吸了一口烟:“我都感觉快累觉不爱了。”然后他起身出门,在楼道里拿了一束蓝色妖姬进来,把它递给我:“把这花自己留着吧,插花瓶里,扔了怪可惜的。”
我接过花,上面还带着雨珠,个别的花瓣已经坏了,但依旧不打扰它那蓝色梦幻般的美。我把它门从包装中拿出来,一共是三十三朵,多好的寓意:我爱你,三生三世。可他们却连三个月都没熬过去。
外面的雨还在稀里哗啦的下着,人艰不拆,又有多少人专门拆穿别人的伤口;感觉不累?又有多少满心是伤的人依旧傻乎乎的相信爱情。亲爱的你,就这样吧,别恐惧了那一点点的荆棘,因为荆棘过后,总会有绿叶鲜花,就像这恶劣的天气,总是会好的。